传票可以拒绝签收吗?可以拒绝,但法院可以留置送达。不按传票通知时间去开庭的话,如你是原告,法院会按撤诉处理,如你是被告,法院会依法缺席审理,这样可能会对你不利,因为在开庭时对方提出的主张没有你的辩解对抗,对方提出的证据你也不能进行质证,只要对方提出的主张和提交的证据充足并能印证的话,基本上法院就会支持对方的诉讼请求。
法院传票不签收有什么后果
如果当事人拒绝签收传票,则法院会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只要法院视为依法送达了传票,就会照常缺席审理并判决,被告是否参加庭审不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已签收的票据可以撤销吗
已签收的票据可以撤销。有一点要明确的是,商票被签收了是不能退回的,只能在对方未签收前才可以操作撤回。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不过,在双方清楚该背书转让票据行为的时候,从发出到签收的时间很短的,所以背书人最好还是事先做好相关的商票审核再去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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