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察院不予逮捕还会起诉吗?的法律问题,
一、检察院不予逮捕还会起诉吗?
1、检察院不予逮捕也有可能会起诉。
检察院如果不批捕只能说明没有批捕的必要,但并不是说不需要起诉的。但是检察院起诉的前提就是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移送起诉,如果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可以作为行政处理那么这个时候就会进行撤案处理,所以也可以不起诉和不批捕了。
2、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上述两项条件,但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足以防止其危害社会的,即无逮捕必要,不应逮捕。
二、检察院不起诉接下来会怎样?
1、检察院不起诉接下来需要制作并下发不起诉决定书。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2、不起诉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被不起诉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和户籍地、公民身份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是否受过刑事处分,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以及羁押处所等;如果是单位犯罪,应当写明犯罪单位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所在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和诉讼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案由和案件来源;
(3)案件事实,包括否定或者指控被不起诉人构成犯罪的事实以及作为不起诉决定根据的事实;
(4)不起诉的法律根据和理由,写明作出不起诉决定适用的法律条款;
(5)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的处理情况;
(6)有关告知事项。
检察院在接收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移交上来的案件之后,需要依法审查,并且在审查后,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审查后发现不满足起诉的条件,那么就需要采取公开的方式,宣布不起诉的决定,并将不起诉的决定书下发给案件的当事人。
相关内容: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的情形分别是什么?
起诉是刑事诉讼程序的开端,起诉要符合哪些条件?刑事诉讼中有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几种情形,那么分别的情形是什么?本文对刑事诉讼起诉环节作了详细介绍,详情请看下文。
一、法定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定不起诉适用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酌定不起诉的情形有几种
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或裁量不起诉。是检察官根据起诉便宜主义对自己拥有的诉权的舍弃而决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的,必须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
3、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终止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7、被胁迫诱骗参加犯罪的;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自首后立功的;
9、犯罪轻微又自首的或犯罪较重而有立功表现的。
为了便于记忆,有以下记忆方法:
1、在国外受过刑事处罚。
2、聋哑人、盲人。
3、自首、重大立功。
4、从犯、胁从犯。
5、预备,中止犯。
6、防卫过当、紧急避险。
证据不足不起诉(体现存疑不起诉,疑罪从无的原则):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前提是案件必须经过补充侦查,没有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不能直接适用。
具有以下情形:
(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
自诉的三种类型:
(1)告诉才处理案件(绝对自诉案件):包括侮辱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案,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相对自诉案件):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检察院不予起诉会有案底吗?
关于检察院不予起诉会有案底吗?的法律问题,
一、检察院不予起诉会有案底吗?
检察院不起诉的是不会有案底的。案底属于犯罪记录,如果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判处有罪的,才会有案底,检察院不起诉是不会有案底的。如果当事人有犯罪行为,但是由于法定的情形,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案底可以被除吗?
1、不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只要公安机关处理后,都要作为案件档案留存。
案底留存的目的具体如下:
(1)为了保存案件材料,以备上级核查和备案;
(2)为了给案件当事人(包括被处理人和办案人)在对该案进行复核时有案可查。
(3)为了确保将来被处理人再次出现违法甚至犯罪时,作为其曾经的经历,作为处理的参考依据。
所以,案件材料是不会自动消除。
2、被拘留一般不会留有案底
(1)如果赌博受到的是行政拘留
①行政拘留不属于犯罪记录的案底,但是,被行政拘留的记录在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是可以查到的(无法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②行政拘留是属于行政处罚的措施,对子女的影响是非常少的。
(2)如果赌博受到的是刑事拘留
①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是对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暂时性剥夺人身自由进行调查的手段,如果刑事拘留后当事人的犯罪证据不足或情节显著轻微尚不构成刑事处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予以解除刑事拘留,这样不会留有案底。但是如果确实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后,就会形成犯罪记录,也就是经常提到的案底。
②如果情节轻微的话是没有什么影响的。
如果公民档案中留有案底的,那么很有可能会对今后的就业范围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依照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公民因犯了诈骗罪等的罪名被法院判刑之后或者法院审理的案件之后,虽然已经认定了罪名成立,但也是不会予以处罚的,那么就会留有案底了。
相关内容: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状怎么写
一、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状怎么写
下面是一民事起诉状范本,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民事起诉状
原告: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告:,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原告因工资等争议一案,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年月日所作的号裁决,现提出起诉。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年月日至年月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人民币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人民币元;
2、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年度年终奖人民币元;
事实与理由: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的号裁决书的裁决是错误的,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一、
二、
三、
综上所述,原仲裁裁决是错误的,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有限公司
(盖章)
年月日
以上就是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服时,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的起诉状范本。各位需要注意,虽然此时是对劳动仲裁处理结果不服,当被告却并不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而是有纠纷的劳动者。希望大家不要将被告人弄错,更多不服劳动仲裁方面的知识,请到优律师网站进行了解。
检察院认罪认罚还会起诉吗
会,认罪认罚只是从宽处理,不是不予起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向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的,如果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会提起公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还会继续侦查吗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还会继续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九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还会继续侦查吗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还会继续侦查。《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第九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没被检察院起诉还会有案底吗
没被检察院起诉不会有案底。案底一词,一般讲的是犯罪记录。如果没有起诉,当然不会有罪,也就没有犯罪记录。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判处有罪的,才会有案底,检察院不起诉是不会有案底的。 该内容由 李成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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