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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详解

2020-03-23 来源:乌哈旅游

南京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职工本人工资的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职工本人工资的48个月至6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当事人需要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法律分析

工伤死亡赔偿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这些赔偿的标准如下:1.丧葬补助金为职工本人工资的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职工本人工资的48个月至6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南京工伤死亡赔偿的具体数额是依据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相关统计数据来确定的。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南京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时需要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南京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23年南京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

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

(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

结语

南京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为职工本人工资的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标准则根据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则为职工本人工资的48个月至6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当事人在计算南京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时需要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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