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证明对方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行为。,2.证明对方存在家暴或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3.证明双方已分居满两年。,4.证明对方存在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不能离婚情况有:,1.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3.夫妻感情未破裂不允许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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