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时期收到的增值税专票在转成一般纳税人后还在认证期内的可以认证抵扣吗?小规模纳税人时期收到的增值税专票在转成一般纳税人后还在认证期内的可以认证抵扣吗不可以,即使认证了也不允许抵扣。小规模时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不能在转为一般纳税人后认证,必须是在登记后取得专票才能认证。要在转成一般纳税人之后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进项抵扣,如果还没有办好是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所以还在审核期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能认证抵扣的,可以在一般纳税人批准后把原发票退回去重新开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认证抵扣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2015年8月19日起施行):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