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退伍的退伍费是在退伍之前就会发放到退伍的士兵手里的
退伍费是对义务兵服现役期满经批准退出现役时发给个人的费用的统称。包括退伍补助费、医疗补助费和退伍差旅费等。
1、退伍补助费:按义务兵服现役年限,分服役不满年限、或满年限不同标准发给。退伍补助费由财务部门根据军务部门的通知和现行标准编制领报证,由财务部门直接发给本人。
2、医疗补助费:对患有严重慢性疾病的义务兵退出现役时,经团以上的卫生部门证明,分一、二、三等酌情发给医疗补助费。
退伍军人发放补助金是需要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退役证和档案中有关参战记载材料和(或)能够证明参战有关证件上报县级民政部门,由县级民政部门逐级上报上级认定,上级认定的予以审批,具体发放补助金的多少由当地情况而定,发放时间由审批后次月开始。
退伍补助金分为三个部分:
1、地方政府发放:入伍后每年“八一”武装部会发放军人优待金,这个是根据当地人居年收入定的,基本上每年都在涨,江浙一带最高,一年就十多万,河南等地就比较低,一年一万左右。退伍后还会发一个退伍军人一次性自主择业金,近几年大概两万多。
2、部队发放:退伍的退伍费九千,职业年金八千,军龄补贴五千。
3、大学生士兵还有学费补助三万。
补助标准:
1、义务兵补助标准:义务兵经济补助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时上一年度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部队发放的年退役金。
2、普通士官补助标准:普通士官经济补助金=退役当年义务兵经济补助金+退役当年义务兵经济补助金×5%×(实际军龄)。
3、直招士官补助标准:直招士官经济补助金=退役当年义务兵经济补助金×5%×实际军龄
4、军队院校学员补助标准:因学习成绩、身体条件等原因被退学或结业,服现役两年以内(含两年)的军队院校学员,参照义务兵补助标准计发;两年以上的,参照普通士官补助标准计发。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十三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接收安置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件和介绍信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应当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第十九条: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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