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自助取票机进行报销凭证的打印领取;
车站的人工服务窗口进行报销凭证的打印领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 《办法》第十五条所称经办人身份证明是指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能证明经办人身份的证件。
第十四条 税务机关对领购发票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应当留存备查。
第十六条 《办法》第十五条所称发票领购簿的内容应当包括用票单位和个人的名称、所属行业、购票方式、核准购票种类、开票限额、发票名称、领购日期、准购数量、起止号码、违章记录、领购人签字(盖章)、核发税务机关(章)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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