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义务: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一、取保候审后给退保证金吗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是可以退还的。只要被取保候审的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在取保候审结束之后是可以退还保证金的。
二、取保候审有用吗?可以到外地工作么
得到批准允许可以去。被取保候审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负责执行的派出所负责人批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被羁押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书面申请后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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