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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诈骗怎么判刑

2020-03-15 来源:乌哈旅游

国外诈骗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外诈骗的种类有:
1、冒充使领馆工作人员实施诈骗,一些犯罪分子会冒称其是中国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通过可伪装的网络电话谎称当事人有包裹需要到使馆领取、或者以使馆名义通知其证件过期,骗取当事人下载第三方软件,或者以各种理由引导当事人进行转账汇款,从而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
2、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人员,谎称当事人涉嫌洗钱、卷入国际金融诈骗案、重大刑事案件,须冻结账户,并要求当事人将自身银行卡里所有资金转账至“安全账户”,从而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
3、“杀猪盘”诈骗方式,犯罪分子冒充“美女”在一些交友网站上与人聊天交友,逐步建立信任后遂向当事人提出借钱请求,或者以高收益高返利方式逐步诱骗当事人参与“投资理财”;
4、“虚拟绑架”(主要针对留学生),犯罪分子通过网络等各种渠道事先获取留学生联系方式并与其联系,谎称其在国内涉案被通缉,要求其拍摄图片或视频,配合调查取证,并和家人“切断联系”。这时候利用留学生与家人失联时间,联系留学生国内亲属并谎称留学生被绑架,利用信息不对称和恐惧心理进行诈骗;
5、其他新型电信诈骗,犯罪分子假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疫苗接种、反诈等事由实施诈骗,非法获取当事人个人信息,或要求当事人转账汇款。
国外诈骗要注意以下所述:
1、驻外使领馆不会主动打电话通知护照、签证、居留证件过期需要延期或补办等事宜,不会直接参与处理公民个人财物,不会以电话方式索取姓名、护照号、银行账号等个人信息,不会以电话方式通知有涉及国内的案件需要处理,转接国内公检法机关电话号码。如接到类似来电基本可判定为诈骗电话,应立即挂断;
2、请对陌生来电、短信和邮件务必保持警惕,认真甄别,不轻信以任何名义索取姓名、家庭情况、银行卡等个人信息以及转账、汇款等要求。不要理会对方“不要与家人朋友联系”等不合理要求;
3、若对方利用已获得的个人信息套取您的确认信息,不要予以证实或补充信息。如不慎泄露个人信息,请立即告知家人和亲友,谨防不法分子利用相关信息进行诈骗;
4、请洁身自好,不随意添加陌生人为好友,不随意点开陌生人发来的链接,不打开来源不明的网址。遇到主动提供视频聊天的须提高警惕。如遭遇敲诈,不慌张不转账,同时保留证据,第一时间报警;
5、如不慎上当受骗,应及时向所在国当地警方和国内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尽快联系本人账户开户行,要求采取止付、冻结等相应措施。受害人如无法直接向国内公安机关报案,可通过国内近亲属及时报案(拨打110即可),并向报案地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请求帮助。
综上所述,电信网络诈骗在海外呈多发严峻态势,部分中国公民被骗后蒙受重大经济损失。据不完全统计,海外中国公民遭电信诈骗被骗金额总数超数亿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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