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机构是独立部门,不受其他组织或机构干涉。劳动仲裁涵盖劳动关系、合同、福利等争议。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由财政保障。裁决书生效后,仲裁机构无权强制执行,需申请法院执行。
法律分析
一、劳动仲裁机构是什么部门
劳动仲裁机构是独立的部门,并不隶属于任何其他组织或者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八条规定,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十四条规定,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二、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如下:
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2.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3.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4.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5.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劳动仲裁怎么收费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注意,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仲裁机构不能强制执行,只能由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结语
劳动仲裁机构是独立的部门,不受其他组织或机构的干涉。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包括劳动关系纠纷、聘任合同争议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由财政提供经费保障。仲裁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但仲裁机构无权强制执行,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劳动仲裁为解决劳动争议提供了独立、公正的法律途径,保障了劳动者权益的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二条 【仲裁案件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协商和解】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三条 【仲裁案件第三人】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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