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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安置后薪资待遇标准

2020-08-20 来源:乌哈旅游

一、退伍补助费。每人2000元。其中,服役1年(含)以下的,按一半发给,1年以上的,全额发给。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二、离队下月津贴。按照当月标准发放。

三、当月剩余伙食费和离队下月伙食费。根据实际天数和塬享受标准发放。

四、离队差旅费。根据实际返乡地点发放。

五、退役医疗保险金。按照每服役1年给付420元的标准,将用于军地医疗保险接续的保险金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支付给个人。其中,军龄不满半年的,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超过半年(含)不满一年的,按年标准计发。

七、现在的义务兵两年后退伍后总费用是5万元以上,根据你的服役地点以及退役后安置地点不同有差距。其中部队发放的是退伍费,地方发放的是安置费,分别都是2万多。

其、自主就业的退役义务兵领取的地方经济补助金和其退役时领取的国家退役金之和,应不低于安置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少支配收入的120%;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官地方经济补助金;在义务兵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多服一年增发5%。

退伍军人补贴政策有哪些

对于退伍军人的补贴政策有哪些,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情形可以咨询当地民政部门了解。

民政局启动部分退役士兵享受老年生活补助身份认定工作。对符合条件认定的部分老年退役士兵,从2016年1月份起,按照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发放15元老年生活补助。

本次认定工作实施对象的人员范围主要有以下两类:

一、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人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954年11月1日后入伍;

2、2016年年满60周岁及以上(即1956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3、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定补补助。

二、城镇退休和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954年11月1日后入伍;

2、年龄60周岁及以上;

3、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定补补助;

4、核算退休金时未将军龄计算为工龄或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时军龄没有视为缴费年限。

符合条件并在195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人员,可携带上述相关材料,以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为单位,个人提出申报。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二十条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薪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退役金标准,并适时调整。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军队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确定和调整退役金标准的具体工作。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现役年限领取一次性退役金。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

(二)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

(三)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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