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行政判决上面的拆迁补偿是否属于行政赔偿

行政判决上面的拆迁补偿是否属于行政赔偿

2022-03-22 来源:乌哈旅游

拆迁补偿诉讼属于行政诉讼。被拆迁人可以先行就拆迁补偿事宜向行政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四)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