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登记结婚不需要离婚协议书。如果前一段婚姻是协议离婚的,那应该出示离婚证作为离婚证明。如果前一段婚姻是诉讼离婚的,那应该出示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
一、申请条件
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结婚流程
1、准备材料
二婚办理结婚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和初婚基本一致,身份证、户口本和两寸合照三张,除了这些只需要额外多带一项材料就可以了,那就是离婚证,因为我国是一夫一妻制,所以领证的时候需要是单身,离婚证就是你上一段婚姻已经结束的重要证明。
2、填写声明
到民政局之后,需要先填写一个结婚申请,按照要求填写好自己的基本信息,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签字或者按指纹就可以了。
3、审核材料
如果没有带结婚登记照,可以在民政局拍摄,如果自己带了那就可以直接审核材料,工作人员审核完毕,确定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就可以进行下一步操作了。
4、宣誓领证
工作人员确定了领证材料的完整性,新人就可以前去宣誓,宣誓完成就可以拿到自己的证书,现在领证已经不收费,所以办理结婚登记不会收钱,但是在民政局拍登记照还是要钱的。
5、婚前检查
婚前检查不是必须的,是新人自愿,可以检查也可以不检查,当然原则上最好还是查一下,在领证前三个月或者后一个月都可以凭借民政局的单子,去指定医院进行免费婚检。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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