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企业而言,“几乎没有买不来的认证”个人来说,似乎也没有“买”不到的证件——“办证”小广告满街都是、各地警方隔三差五就破获“假证”案件。卖认证、造假证者固然要受惩处,可这些虚有其表的真假证件之所以总能在现实生活中畅通无阻,则是因为要求人们提供这些证件、证书、证明的机构,很多时候并不那么在意这些文件的真伪。
1、造假现象
日常生活中,普通人被要求出示各种证明文件最多的活动之一就是贷款买房。接受采访的张岩(化名)自认是“非常守规矩”的那种人,但是在她提供给银行的贷款申请资料里仍然小有“水分”。
2、造假的查证
职场有履历造假,官场也同样有,年龄造假、学历造假被曝光的问题官员近年来时有听闻。2011年,原石家庄团市委书记王*丽被曝身份、年龄、履历、档案均涉嫌造假,其简历显示12岁就参军并成为解放军某医院药剂师,甚至为争夺他人遗产,冒充富商之女,将造假发挥到了极致。
因此,薪资证明的查证其实是比较困难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