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生剐蹭到别人车辆后,知道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但还是在知情的情况下离开事故的现场。这种情况属于主观上为了逃避事故责任,逃避法律的追究;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会被判定为肇事逃逸,像剐蹭别人的车辆的交通事故,没有构成犯罪,会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罚款,扣12分,可并处15天以下拘留。
在剐蹭别人的车辆后不知情走了,但是被对方车主告了肇事逃逸,这种情况下可以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是不知情的情况下路口事故现场,证明自己主观意识没有想着要逃避事故责任和法律的追究。
一、不知情的情况下肇事逃逸怎么判
把别人车辆造成了剐蹭,在知道的情况下离开了现场,时候车主报警处理的话会按肇事逃逸处理的。
不过没有造成伤亡,只是财产损失的可以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时,有证据证明其不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时,不能判定为逃逸。
二、交通肇事逃逸司法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1)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2)主观上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3)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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