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的家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未满16周岁的弟妹和其他抚养烈士成长的亲属,他们享受抚恤待遇。当优抚对象去世时,除了当月的定期抚恤金外,还会发放半年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并注销领取证。
法律分析
烈士的家属为烈属,包括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和未满16周岁的弟妹和抚养烈士成长的其他亲属。烈士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抚恤待遇。凡是按规定享受定期抚恤待遇的优抚对象死亡后,除发给当月定期抚恤金外,另加发半年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拓展延伸
军人家属抚恤金发放政策调整
根据最新的军人家属抚恤金发放政策调整,为了更好地照顾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的福利需求,政府决定对抚恤金发放政策进行调整。根据新政策,抚恤金的发放标准将根据军人的牺牲程度和家庭状况进行综合评估,以确保合理公平地分配资源。此外,政府还将加强对抚恤金发放流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透明度。这一政策调整旨在提高军人家属的福利待遇,以表彰他们对国家和军队的无私贡献,同时也体现了政府对军人家属的关心和支持。通过这一调整,我们将为军人家属提供更加全面和可靠的抚恤金福利,以确保他们的生活稳定和尊严。
结语
政府最新调整军人家属抚恤金发放政策,以更好照顾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的福利需求。新政策将根据牺牲程度和家庭状况进行评估,确保公平分配资源。同时,政府将加强对发放流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透明度。此举旨在提高军人家属的福利待遇,表彰他们的贡献,并体现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支持。通过这一调整,我们将为军人家属提供更全面和可靠的抚恤金福利,确保他们的生活稳定和尊严。
法律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
(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
(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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