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彩礼纠纷,如果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给付彩礼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退还彩礼。
一、如何证明彩礼的数额
可以通过提供下列证据来证明交付的彩礼数额:银行的汇款记录、相关知情人的证人证言、交付现场的录音录像等。对于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或给付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彩礼应当返还。
二、结婚半年多女方提出离婚要退彩礼吗
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退彩礼:
(一)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答登记手续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彩礼能要回来;
(二)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三)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三、女方不退彩礼钱是犯法的吗
女方不退彩礼钱属于民事财产纠纷,一般不会上升到刑法调整的范围,不会犯法。如果男女双方在一起时男方向女方给付了彩礼,之后女方提出分开或者离婚的话,返还彩礼的要求能得到法院支持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男方给彩礼并导致男方婚后生活困难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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