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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接警后未出警,致当事人财产损失,当事人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2020-04-22 来源:乌哈旅游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依法及时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是公安机关的法律职责。公安机关接报警后,没有按规定出警,不履行应该履行的法律职责,其不作为的行为是违法的,因此,当事人遭受财产损失有权向公安机关主张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条“问题的相关解答已给出,请各位读者根据情况查阅。”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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