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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2022-04-29 来源:乌哈旅游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是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2、安置补助费是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的。安置农业人口的数量,用被征用耕地数量除以被征用单位每人平均占有耕地数量计算。每个被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耕地的最大安置补助费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分为青苗补偿标准和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①青苗补偿标准:对于刚刚播种的作物,应按季度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生产成本。对于处在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补偿额基于第一季度的产值。对于可以收获的农作物,例如油料植物和蔬菜苗木不予赔偿。至于多年生经济树应尽量移植,土地使用者应支付移植费;如果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实际价值赔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②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地需要搬迁铁路、公路、高压电力线、通讯线、广播线等,根据具体情况与有关部门协商,编制投资预算,并列入初步设计预算中,以供审批。农田、水利设施及其他辅助建筑物,如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拆迁补偿费,参照有关标准执行。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一、农村土地征用补偿费怎么分配的

征收农村土地需要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定的补偿款,然后由村民小组将补偿费分配给本村村民。

分配原则:

(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则向被征地农民支付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分配给被征地农民。平均分配应适用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

(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3)如果农村土地仍然实行统一管理,没有家庭承包经营,分配对象应当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

(4)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5)征收或征收集体经济组织的流动土地时,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对象是有权承包和经营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新增人口。

二、土地征收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分为三种,分别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土地征收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分为青苗补偿标准和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①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②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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