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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不要孩子怎么处理

2020-08-07 来源:乌哈旅游

离婚女方不要孩子,则子女抚养权归男方,但也不免除女方作为母亲的抚养义务,应当支付子女抚养费。如果在离婚时诉讼中,双方都不想要孩子,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会作出不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通常来讲,孩子未满两周岁,优先判给母亲。抚养两岁到八岁之间的孩子,综合考虑谁更适合抚养孩子。

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判定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计算;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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