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被保险人提出赔偿申请后15日内作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决定,并告知被保险人的赔偿权利、义务和程序。此外,保险公司还应当对需要补充证明材料的情况,告知被保险人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并指导被保险人如何提供。保险公司不得无理由拖延理赔时间。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九条:保险人应当自收到理赔申请及有关证明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需要补充证明材料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并指导申请人如何提供。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五条:保险人收到有关证明材料后,在规定期限内不作出承担或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决定的,视为认定保险事故责任属实。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一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给付保险金。
总之,保险公司应当尽快告知被保险人的赔偿权利、义务和程序,并指导被保险人提供补充证明材料,不得拖延理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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