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初装费按年均日用气量每立方米200元计收。以重庆市綦江区为例,初装费按年均日用气量每立方米200元计收,安装费按年均日用气量每立方米700元计收,两项收费合计为每立方米900元。商业用户起点气量按年均日用气量5立方米计算,集体用气起点气量按年均日用气量3立方米计算。
安装超长费计收标准。集体、商业用户安装收费标准中,均含户内管道(镀锌管)5米,户外调压箱后的低压埋地管3米。超过标准的,按国家规定的天然气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加收超长费。新安装管道与带气管碰接时,收取接口费,低压管接口250元/口。
天然气安装收费的相关要求规定:
1、因安全隐患对户内管道及设施进行整改,其材料费按照进价加15%的管理费收取,人工费按照当期《重庆市造价信息》公布的人工费标准收取,不足半天按照半个工作日计算,超过半日按照1个工作日计算。
2、在已通气管道上整改安装天然气,每户收取放空费10元;中压、次高压或高压接口放空费,按所带民用气户数与实际放空时间,每户每小时收取2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六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
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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