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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人赚取差价是否违法?

2020-12-23 来源:乌哈旅游

房产中介不得收取除合法佣金以外的费用,吃差价是违法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根据《民法典》第961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法律分析

1、看是从事何种行为的中间介绍人。如果是房产中介赚差价就违法。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房产中介不得收取除合法佣金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吃差价”实质是不法房产中介采用欺诈的手段订立合同,非法获利,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2、《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拓展延伸

中间人差价交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中间人差价交易的法律规定是指在交易中,中间人通过购买和销售商品、服务或资产,从中获得差价的行为。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对中间人差价交易会有不同的规定和限制。有些国家可能要求中间人必须持有特定的许可证或注册,以便从事差价交易。此外,一些国家还可能规定中间人必须遵守透明度、公平竞争和消费者保护等原则。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中间人可能面临罚款、监管机构的处罚或法律诉讼。因此,从事中间人差价交易的个人或企业应当了解并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以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结语

房产中介作为中间介绍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收取除合法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采取欺诈手段订立合同、非法获利的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是不法房产中介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间人差价交易的法律规定因国家和地区而异,可能需要特定许可证或注册,并需遵守透明度、公平竞争和消费者保护原则。从事中间人差价交易的个人或企业应了解并遵守当地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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