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纠纷有:
1、未履行提醒、告知义务,中介机构经验不足,对相关事项未尽提示义务,导致双方未进行充分协商;
2、审查不到位,中介机构有对对房屋权属进行审查的义务;
3、隐瞒房屋弊端,部分中介机构为了促成交易,隐瞒待售房屋的不利条件;
4、怂恿签订阴阳合同。
一、未履行告知义务卖方是否需要付中介费
房屋中介未履行告知义务卖方不需要付中介费。中介机构作为中介机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的必要费用。即使中介合同规定,无论是否促成交易,都要求委托人支付中介费,这样的协议无效。中介人成立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中介促进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承担。
二、房屋买卖常见的纠纷有哪些
房屋买卖常见的纠纷有:买卖双方缺乏诚信隐瞒房屋情况等真实信息导致的纠纷;房价变动影响过户手续及时办理的纠纷;中介机构的不规范行为产生的纠纷;房屋产权登记不合理共有人提起诉讼的纠纷;过户登记房屋交付延迟导致的纠纷等。
三、购买二手房需要注意什么
1、核实卖方资格
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如果选择中介机构,那就一定要选择正规的、信誉度较高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可提前查阅该中介结构是否有《营业执照》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如果为个人房源,要先核实对方身份证信息,然后核对卖方与房屋权证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
2、核查房屋权属
买卖双方应当到房屋登记机构核对房屋的权属状况,确定产权证上权属人姓名和售房者身份信息是否一致;查看土地使用权证,明确使用年限等信息。如果售房者不能出示相关权属证书,那么这样的二手房就存在很大风险,购房者要谨慎选择。
3、明确房屋产权转移是否有问题
购房者要明确两点问题:第一,房屋是否存在抵押等情形,如果该二手房存在按揭贷款没还完、有抵押贷款等情形,那就一定不要购买;第二,明确房屋是否存在租赁情形,如果房屋处于出租状态,必须等到租赁合同期满后才能购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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