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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行股份挂牌转让的规定是怎么的

2023-11-20 来源:乌哈旅游

对发行股份挂牌转让的规定: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一、董监高减持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规定董监高减持有以下规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公司经营范围由于本公司经营范围变更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三、股份一般有哪些含义

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

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组成部分;

2、股份代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义务;

3、股份可以以股价的形式表达其价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公司持有的股份及其变更,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25%,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持有1年内不得转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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