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和旅行证的区别如下:
1、使用性质不同:旅行证是特殊情况下不方便用护照时紧急申请下发的证件,护照是出入境管理处发给公民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
2、签发单位不同:旅行证的签发、换发、补发和加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构办理;中国护照的签发、换发和补办都是由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进行签发的;
3、分类不同:旅行证没有细分,只有一种证明。护照分为好多种类,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护照和特区护照;
4、有效期限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有两种,其有效期分别为两年和一年,一般每个国家的护照的有效期不同,一年、二年、三年、五年期的都有,也有十年内有效的;
5、使用方式不同:旅行证是护照丢失后紧急补办的,在使用的时候需要和当地警察局开具的护照丢失证明一起使用;而护照在签证的有效期内,只要在签证有效期内,可以直接使用。
旅行证使用注意事项如下:
1、空白旅行证必须和护照复印件以及所在国警方出具的护照丢失证明共同使用,否则空白旅行证将被视为空白护照,持证人有可能被视为非法入境,因此,旅行者要保管好所在国警方出具的护照丢失证明,最安全的方式还是尽快回国;
2、为了有备无患,建议旅行者咨询当地出入境机关是否需要补办入境签证或者相关证明,否则有可能会被怀疑为非法入境。
综上所述,护照不是永久性的证件, 都有一定的有效期限,这种证件在有效期内,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没有去加注,这个时候就是无效证件,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换发普通护照:
(一)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二)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三)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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