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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免除的特点有哪些?

2021-03-07 来源:乌哈旅游

债务免除的性质:债务免除是一种契约,且属于一种单方行为。债务免除的特点有:

1、债务免除是一种无偿行为;

2、债务免除的意思表示自到达债务人时生效;

3、债务免除无需理由;

4、债务免除不限定形式;

5、债务免除的其他特点。

一、签了债务免除合同后反悔怎么办

签了债务免除合同后反悔无效。免除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权关系的单方行为,免除债务发生绝对消灭的效力。免除单方行为自债权人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作出意思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效果,故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后不得撤销。

二、怎么解除买卖合同

购销合同的终止方法具体有以下几种:(1)清偿。(2)合同解除。(3)合同的抵消。所谓抵消,即购销合同债务的相互抵消,是指在购销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互相有债务时,各自用自己的债权在对等的数额内同对方抵消债务的行为。债务抵消后,抵消部分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4)提存。所谓提存,是指在购销合同中因有享受权利的一方当事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的标的物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将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使购销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单方法律行为。(5)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当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全部债务时,合同终止。(6)债权债务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成为一个人,致使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三、免除债务后反悔怎么办

1、可以与对方协商。虽然从法律上讲,债权人作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不能撤回,且免除之后债权债务关系就发生了终止,但从道德层面上讲,欠债还钱,天经地义;2、对方不肯协商也不愿意履行债务的,不能以违法手段如威胁、恐吓等要求对方履行。但债权人免除对方债务的意思表示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对方仍需要清偿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

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但是,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

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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