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岛市人才公寓申请
1、具有市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城阳区、崂山区、黄岛区和高新区)常住户口或者在公安机关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
2、在市区工作且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3、具有本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本人家庭在市区无住房;
5、符合人才类别规定的条件,拥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自由职业者,具备人才标准条件且本人家庭在市区无住房的,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中心)出具无业证明,也可以申请配售。人才本人及家庭,只能选择一个项目办理申请登记手续,且只能购买一套人才公寓住房。已购买或租住保障性住房的,不得申请购买人才公寓。
二、人才公寓优势特点
大学毕业生人才公寓,并不等于商品化的“单身公寓”,其设施的完备也有别于传统的“单位集体宿舍”。
“专项调查”显示,被调查的大学毕业生都希望住进有独立卫浴、宽带上网、单独起居空间和有线电视的公寓;76%的被调查者认为,合租时人均居住面积应不少于20平方米。根据惯例,人才公寓除了“租金低廉”外,均是成套公寓,大多经过装修,生活配套齐全,主要针对高层次人才暂时居住周转为主,入住需要经过资格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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