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时限为一年,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或其家属可自行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可以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等级来支付。工伤认定、鉴定和待遇处理需遵循相应程序,包括工伤报告程序、工伤认定程序、工伤鉴定程序、协商赔偿程序、劳动仲裁程序、法院审理程序和执行程序等。
法律分析
工伤认定时限为一年,意味着在一年内必须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认定一般是单位也就是供电站来申报,如果单位不给申报的,职工本人及家属都可以自己去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3、工伤认定后,可以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是在医疗终结后才能鉴定。
4、工伤鉴定后,按照工伤鉴定的等级要求单位支付待遇。如果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待遇大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待遇由单位承担。
5、工伤待遇按照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等级来支付,什么等级对应什么待遇。大腿一般是股骨骨折吧,一般是十级,如果实施了内固定术是九级,如果影响到髋关节也许级别能更高点。
一、最新工伤赔偿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1、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3、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4、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5、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8、申诉程序
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但这一般很难。
结语
工伤认定是员工在遭受工伤后,单位或个人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以确定是否为工伤,并按照规定程序获得相应赔偿的过程。根据最新工伤赔偿程序,一般工伤认定时限为一年,工伤者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工伤认定后,可以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根据鉴定等级获得不同等级的工伤待遇。工伤待遇的支付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或单位承担,具体支付方式可依据协议或法律规定进行。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则工伤者应自行向劳动部门申报。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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