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下班意外死亡公司需不需要负责应该视情况而定:
1、职工在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公司需要负责。
2、职工在下班途中,因为自身原因或者自己负主责的交通事故等出意外而死亡的,公司不需要负责。
总的说来,职工在下班后死亡需要根据具体死亡原因认定是否属于工伤。如确定是工伤的,用人单位需要负责进行工伤认定。认定后员工可享受工伤待遇,且死亡赔偿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则赔偿由公司支付。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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