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既遂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罪的客观方面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尽职责义务,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且后果严重,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过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四百一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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