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有效的,双方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和解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就执行标的一部或全部,自愿协商达成如何执行的协议。执行和解协议一经达成就具有法律效力,理由是该协议明确了执行的方式、内容、时限,对权利人义务人都具有约束力要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就不能再按原判决执行,当事人也不能再反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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