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首先,员工可以主动找到企业职能管理部门进行沟通,依法提出自己的权利主张。其次,员工可以向工会反映情况。再次,员工可以向劳动用工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让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依法依规处理。最后,还可以通过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请求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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