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叉路口不可以超车。车辆行驶在无论是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还是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都不应该在交叉路口内超车,这是因为在交叉路口内超车,很容易与迎面来车、侧面来车发生交通冲突。因此,当车辆接近交叉路口时,首先应该充分考虑到安全,要事先降低车速,仔细观察路口内的交通情况,不应该片面求快,更不应该在路口内超车。行经繁华路段、交叉路口、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或者窄桥、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不超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容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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