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解散清算程序
公司如果出现解散的情况一般是由于无法经营下去或者因为某些原因而需要解散,并且解散后是需要做出清算的。公司做到这步是需要注意好多清算的程序的,但是公司清算是需要解散后或者清盘才可以清算的。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办事的。
根据我国的公司规定,一般公司需要解散的都是包括以下几点的情况,
(1)根据公司的章程规定,当公司的营业时间已经到了所规定的期限或者超出了公司章程规定的内容而导致的解散;
(2)由于股东的开了会议后决定的解散;
(3)由于业务的发展导致公司需要合并,或者出现了需要分立的情况,从而就需要解散公司了;
(4)或者因为做出一些超出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而被吊销的营业执照,责令需要关闭的或者因为各种原因而被撤销的;
(5)由于公司的经济发展不如从前而导致的经济收益不稳定,继续经营下去只会使得其他股东的利益会遭到严重的损失,没有能够解决的途径或者其他途径都不能够解决的,本身就有股份的而拥有股东权百分之十的股东,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提出解散公司的请求,而法院也会按照实际情况来处理解散事宜的。
而解散之后,是需要做出关于公司的清算的。具体怎么清算呢,
(1)我们可以成立一个清算小组并且及时办理备案的准备步骤,而清算小组是应该从成立这间公司按照成立起的10天内将需要清算的人员向有关的公共机关备案的,而备案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公司备案申请表,由公司确定已经签署好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以及复印件;
(2)做好通知公告债权人,在公司成立的时间开始计算起10天内,通知和公告内容为公司的具体名称地址以及注册人和法定代表人的;
(3)做好债券的申报和登记工作,债权人是需要在接到公司解散的通知书那天起计算起30天内,如果是还没接收到任何通知的就由四十五天内开始计算起,向清算小组申报债权,然后清算小组就要做出债权人的登记,需要注意的是清算小组是不能够向债权人进行清偿的做法的;
(4)按照公司给出的清算方案分配好财产;
(5)以上步骤都准备齐全之后,就要做出一个清算报告了,并且确认好该报告没有错漏的地方(向股东会以及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法院确认是否有误);
(6)注销登记,由起好了清算报告确认没问题的那天开始算起10天内,向登记了公司具体情况的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但是如果出现下列两种情况的,应当由公司结束那天开始计算起,30天内去向登记原公司的登记公关处申请注销登记。
包括因为公司已经被按照法律宣告破产的;按照法律规定的被吊销了营业执照的。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以上几点就是解散国有企业解散的具体事由以及公司清算的具体程序,如果真的需要解散公司谨记是需要按照法律程序做好清算的程序,清算的工作的
。因为按照法律程序成立这间公司都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解散(结束)这间公司继续运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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