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婚前个人支付不动产首付款,并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处理该不动产。如无法协商,法院判决归产权登记一方,未归还贷款为个人债务。离婚时,产权登记一方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使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如果离婚时不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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