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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扣留驾驶证的法律依据

2022-03-05 来源:乌哈旅游

一、交管部门扣车法律依据

依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交警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留驾驶证行车证?

交警在以下七种情形可以扣留驾驶证、行驶证:

1累计积分达十二分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4条)

2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

3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

4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

5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

6造成交通事故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

7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

三、交警扣车期限是多久

交警扣车期限,扣留期限不得超过25天。

如果事故车辆扣留的期限超过法定期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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