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条件原则。鉴于国有股权的社会性目的,在进行国有股权的转让时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设置合理的股权结构、进行严格的资产评估和审计;尤其是要防止把不需要或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国有股权硬性转让。2.以调整投资结构、促进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为主要目的的原则。
一、国有股权转让该如何才有效
国有股权转让应遵循以下原则才有效:
1、有条件转让原则;
2、国有股权转让的主要目的是调整投资结构,促进国有资产优化配置。国有股权转让是指国有股权在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按照市场规律在不同行业、行业和企业之间自由流动。转让时,除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等原则。
二、国有股权转让怎样才有效
国有股权转让应遵循以下原则才有效:
1、有条件转让原则;
2、国有股权转让的主要目的是调整投资结构,促进国有资产优化配置。国有股权转让是指国有股权在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按照市场规律在不同行业、行业和企业之间自由流动。转让时,除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等原则。
三、股权转让程序包括哪些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股东,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讨论表决,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定双方的行为。
3、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如对国有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等,都应进行资产评估。
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的所含净资产的价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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