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必须有招标人盖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第二十条规定的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为了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保证竞标项目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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