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侵犯公民姓名权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且可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2、公民享有姓名权, 有权决定、 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