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返还彩礼的情况如下:
1、夫妻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并且共同生活。
2、男女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同居生活两年以上或者在同居期间生育子女的。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一、在哪些情况下离婚可以不返还彩礼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二、哪些情况离婚时彩礼不能要回呢?
离婚时彩礼不能要回的情况有: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较长时间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三、未领结婚证分手彩礼能否要回
未领结婚证分手可以要回彩礼。有以下情形彩礼可以不予返还:
1、双方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即双方已满足登记结婚条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同居关系产生于1994年2月1日之前;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可以不予返还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但是如果在当地不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时,是一方完全自愿给付且不附加任何条件的,则属于一般赠与行为,不属于彩礼的性质,则不返还的请求可以被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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