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固定资产原值是“固定资产原始价值”的简称,亦称“固定资产原始成本”。可以理解为是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发生的全部费用支出,包括建造费、买价、运杂费、安装费等。固定资产净值也称为折余价值,是指固定资产原始价值减去已提折旧后的净额。它可以反映物流企业实际占用在固定资产上的资金数额和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这种计价方法主要用于计算盘盈、盘亏、毁损固定资产的损益等。拓展资料例如:某公司20X8年购入1台设备8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13.6万元,途中发生运杂费0.5万元,安装费1万。那么:该项固定资产原值为:80+0.5+1=81.5万元假设到20X8年12月31日,该项固定资产已提折旧5万元,那么:此时该项固定资产净值为:81.5-5=76.5万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 关于固定资产的折旧,按下列规定处理:
下列固定资产应当提取折旧:
1、房屋,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器具、工具;
3、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5、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6、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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