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招标是一种采购方式,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竞争,并最终选定中标供应商。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应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法律分析
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应当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是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3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拓展延伸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要求及截止日期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的发布时间要求及截止日期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而定。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应提前合理时间发布,以便潜在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和递交申请。一般而言,公告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发布,以确保有足够的时间供潜在投标人了解招标项目的要求,并提交相关资料。截止日期通常设置在公告发布后的一定时间内,以便潜在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和递交申请。具体的发布时间要求和截止日期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和相关法规进行调整,以确保公平、公正、透明的招标过程。
结语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的发布时间及截止日期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根据相关法规,公告应提前合理时间发布,以确保潜在投标人有足够准备和递交申请的时间。一般而言,公告应提前至少10个工作日发布,截止日期通常设置在公告发布后的一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要求将根据项目特殊要求和法规进行调整,以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透明。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应当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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