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立案后追诉期限根据刑法规定,最高刑罚不同有不同期限。如果立案了就不存在追诉期限,必要时需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起诉诈骗罪需报案且立案,追诉期限根据诈骗金额计算,一般为5年。诈骗罪立案后可能会抓人,但需有足够证据并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立案后受害人可提起民事诉讼,而诈骗案件不会销案,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诈骗罪立案了就不存在追诉期限,如果没有立案才存在追诉期。《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诈骗罪立案追诉期限有多久
诈骗罪的立案追诉期限要根据该犯罪可能判处的年限进行判断。当最高刑罚为5年以下时,追诉期限为5年;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0年。
起诉诈骗罪有期限吗
如果你没有报案,看诈骗的金额多少(购成诈骗罪的金额一般是5000,各地的标准不一样,看你哪个省份的,按最低追诉标准计算),据此推算诉讼时效。只要没有超过5年,这个期间内只要你报案,并且被立案了,就不会有期限的问题了,什么时候该人被抓捕,公安机关查清案情了检察院起诉都可以,那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事,所以最关键的是你要指得出是谁诈骗你了,而且诈骗的金额是刑法诈骗罪规定的最低追诉金额,公安机关就可以给你立案了。
诈骗罪立案了会抓人吗
诈骗罪立案了之后会抓人,但是应当是在掌握了足够的证据的情况下,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法律规定的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诈骗罪立案了可以民事诉讼吗
1、诈骗罪立案了,受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追讨被骗的财产。而诈骗案件立案后,有犯罪情节轻微、过了追诉时效等情形的,可以不再追究刑事责任。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诈骗立案了能销案吗
诈骗案是公诉案件,依法是不能销案的。涉及诈骗的数额达到二千元以上或者情节严重者,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结语
根据《刑法》的规定,诈骗罪的立案追诉期限根据可能判处的刑罚年限而定。最高刑罚为5年以下的,追诉期限为5年;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0年。如果没有报案,追诉期限将根据诈骗金额和地区的最低追诉标准计算。一旦立案,就不再存在追诉期限的问题。诈骗罪立案后,如果掌握了足够的证据,可能会采取逮捕措施。受害人可以在诈骗立案后提起民事诉讼追讨被骗的财产。诈骗案件一般不会被销案,涉及严重情节或金额较大的诈骗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