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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借款高利贷是否违法?借款人应承担何种责任?

2024-02-12 来源:乌哈旅游

私人借高利贷不犯法,但暴力追债是违法的。根据中国法律规定,超过同期银行利率四倍的高利贷利息不受支持。借款人应负责偿还本金和合理利息。高利贷是一种不受法律保护的借贷行为,借款人需承担同期银行四倍范围内的利息责任。高利贷起源于古代社会,是信用的基本形式。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超过四倍的部分不受保护。

法律分析

一、私人借高利贷犯法吗

不管是放高利贷的人还是借高利贷的人,都不犯法的,如果用暴力手段追要高利贷那就违法了。

但是如果对方起诉到法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要要求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超过的部分利息是得不到支持的。

但是这种放高利贷,以后再缺钱也不能向他们借,如果对方是黑社会性质的,那就不好办了。

二、借高利贷者应承担什么责任

在一般的借贷关系中,借款合同明确约定还款期限时,借款人未按约定偿还借款的有两种情况。

一是迟延还款,即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时未还款。借款人过期未还借款,势必影响到贷款人的资金周转,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因此,借款人迟延还款的,应负违约责任。另外,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借款的,贷款人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或对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是提前还款,即借款人在约定的偿还借款期限届满前偿还借款。当事人对提前还款有约定的,按约定履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提前还款条款的,如提前还款不损害当事人利益,可不经贷款人同意而提前还款,利息按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如提前还款损害贷款人利益的,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提前还款要求。

而高利贷作为不受法律保护的一种借贷行为,借款人承担的是偿还本金以及合理的利息也就是同期银行四倍范围内的利息的责任。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高利贷又叫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高利贷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在现代银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间放贷都是利息很高的。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结语

私人借高利贷并不违法,但如果使用暴力手段追要高利贷则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要求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以内的利息才能得到支持。借高利贷者应承担迟延还款和提前还款的责任,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偿还借款或对担保物优先受偿。高利贷作为不受法律保护的借贷行为,借款人应承担偿还本金和合理利息的责任,超出四倍利率的部分不受保护。民间借贷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超出限度的利息不予保护。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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