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除国家和省另有政策规定外,个人账户不得提取现金。当参保人出现以下特殊情况时,可以提取社保卡个人账户资金:
一、职工因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本统筹地区,终结医疗保险关系时,其个人账户资金退还给参保人。
二、参保人在参保期间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可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
三、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在向人社局和社保局申请同意后,可将个人账户资金打入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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