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但可以申请变更登记和异议登记。土地确权证书是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一种,其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如有不一致,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或异议登记,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
不动产权利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但可以申请变更登记和异议登记。土地确权证书是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一种,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其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对于土地权利纠纷,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或异议登记,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拓展延伸
土地确权是指依法对土地权属进行认定和登记的过程。在进行土地确权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首先,需要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确权,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相关费用。其次,需要进行土地调查和测量,以确定土地的实际情况和范围。在进行土地确权时,需要注意保护土地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出现纠纷。如果确权后出现纠纷,应该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土地确权是保障土地所有权人权益的重要手段,但需要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
结语
不动产权利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但可以申请变更登记和异议登记。土地确权证书是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一种,其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对于土地权利纠纷,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更正登记或异议登记。土地确权是保障土地所有权人权益的重要手段,需要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二十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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