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条规定,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全民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国务院可以授权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对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造册,发放证书,并通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一、林木权属争议解决的办法是什么
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当地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争议的林木。如果个人栽植零星树木,砍伐时不需办理砍伐证,否则必须依照《森林法》相关规定进行合理采伐。
二、私自砍伐树木违法吗?
1、没有砍伐证,随便砍树违法,包括自留山上的树;
2、该行为触犯刑法345条盗伐林木罪,数量较大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单处或者并处罚金;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的司法解释:
(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4、擅自砍伐要看后果和本人的积极赔偿的态度,可轻可重,要端正态度。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