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农民实际发放的养老金水平为每月平均188元,只相当于城镇职工养老金平均发放水平每个月3577元的5.26%。
我国城乡老龄化差距正在不断加大,面对人口老龄化对于农村的冲击,资金、设施、人力等各方面准备仍然不足,农村养老问题成为我国共同富裕道路上的一块“短板”。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在近日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举办的“共同富裕大家谈”论坛上表示,农村养老金水平过低的问题应当引起足够重视。目前农民实际发放的养老金水平为每月平均188元,只相当于城镇职工养老金平均发放水平每个月3577元的5.26%。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的缴费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缴费记录,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并应当按照规定记录个人账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保存缴费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安全。
第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以及缴费申报的情况。
第十二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第十三条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第十四条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不同险种的统筹范围,分别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分别单独核算。
社会保险基金不计征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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