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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多年辞职有补偿吗

2020-01-19 来源:乌哈旅游

员工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是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存在相应的过错,导致劳动者辞职的,劳动者可以向单位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一、未按照双方签订烦人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或故意拖欠劳动报酬;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承诺的其他福利待遇以及商业保险的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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